根据省教育厅等十部门《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校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。
一、时间和主题
1、时间
2024年5月12日至18日。
2、主题
一技在手,一生无忧。
二、主要活动
1.“十年·回眸”主题活动。以第十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为契机,回顾总结职业教育创新改革发展成就,征集历届活动周优秀案例,以主题展览、纪录片、微视频等形式,全面展示活动周发展历程。(责任部门:党委宣传部)
2.特色主题活动。在活动周期间举办学校日、学生日、教师日、企业日等主题日活动,从学校视角、学生视角、教师视角、企业视角等不同角度开展宣传设计。(责任部门:党委宣传部 学工处 教务处 校企合作中心)
3.市域宣传活动。依托市域产教联合体等,把活动周办在企业工厂、办在产业园区、办在生产现场,实现场景化、可视化宣传。结合实际,组织开展市(县)长访谈或系列论坛活动等。(责任部门:校企合作中心)
4.海外宣传活动。加大力度宣传展示“鲁班工坊”郑和学院”等项目优秀成果,鼓励依托职教国际合作项目等,在海外举办特色技艺展示、跨境技术服务、技能交流等活动。(责任部门:国际教育学院)
5.数字化展览活动。充分利用智能数字化平台或人工智能技术,开发推出AI驱动的虚拟数字人、元宇宙体验空间、活动周数字展馆等融合现代信息技术的展示活动。倡导开展“云上活动周”“线上逛校园”“网络开放日”等数字化展示活动。(责任部门:宣传部 现教中心 各二级学院)
6.职业教育大调研。聚焦全省职业教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鼓励各学院进行调查走访,形成调研报告。(责任部门:团委 各二级学院)
7.优秀校友寻访活动。结合“访企拓岗”活动等,到企业寻访优秀校友,让学生了解工作环境、岗位职责、企业用人需求等,提前做好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。(责任部门:招就处 校友会 各二级学院 )
8.校友返校及工匠进校园。组织优秀校友返校,组织媒体放大职教典型人物故事声量,积极开展工匠进校园等活动,并面向公众开放。(责任部门:教务处 校友会 各二级学院)
9.校企集中签约。举办校企集中签约活动等,鼓励与行业企业在教育教学、人才培养、课程联建、科研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。(责任部门:招就处 校企合作中心 教务处 科研处)
10.校园开放活动。组织开放实训空间、场馆、实验室等,吸引中小学生、社会公众等参与职业体验、职业启蒙、技能科普等活动,充分发挥科普基地、校史馆、博物馆等空间平台作用,帮助社会层面提升对于职业教育的认知。(责任部门:各二级学院)
11.校园招聘会。积极开展主题招聘会、企业专场招聘会、校园双选会等形式多样、岗位众多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,持续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。(责任部门:招就处)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作为,履行牵头部门职责,做好相关组织工作。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方案,丰富活动内容,拓展活动载体,打造一批贴近师生、特色鲜明、成效显著的展、赛、会、演等系列品牌活动。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相应职责,广泛参与,积极配合,形成合力。
2、坚持开门活动。要将举办活动周作为普及职业教育观念,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同的有利契机,在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下,进一步开放校园、开放实训场馆等,组织中小学生、市民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群体走进活动现场。增强互动联动,运用好重点行业企业、区域发展龙头企业等,在亲身参与、职业体验等方面下功夫,推动形成各部门聚焦聚力、职教战线积极行动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。
3、强化宣传引导。要突出活动周十周年时间节点,及时收集掌握重点和特色活动情况,策划系列报道、深度报道、创新报道等,充分运用好新媒体技术,通过典型宣传、工作综述、专题专访等形式,深入报道、集中宣传、生动反映学校活动周的进展情况、特色亮点和鲜活经验,多视角、全方位讲好职教故事、发出职教好声音。
4、做好信息报送。活动开展期间(5月12日-5月18日),请及时报送活动周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有关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资料,党委宣传部将遴选典型上报省教育厅。活动结束后,请于5月19日前提交2024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(附件2)及支撑材料。联系人:钱建波 83808052。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支撑材料要求,文字为word稿件,包含题目、正文、照片。内容包括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介绍,字数在800-1500字左右;照片要求:JPG格式,图片不低于2000像素,单张不低于2M,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;动漫、视频短片要求:200M以内,分辨率标清以上(建议1280*720),格式为mp4,视频要另附文字说明。
党委宣传部
2024年5月13日